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贏家娛樂 郭美美開設賭場案周四開庭 最高面臨10年刑期 郭美美

視頻加載中,請稍候… 自動播放 play 郭美美涉開設賭場被公訴 向前 向後 郭美美

  備受關注的郭美美開設賭場案有了新進展。昨天上午,東城法院發佈公告,9月10日9時30分,東城法院第二法庭將公開審理郭美美、趙曉來開設賭場案。屆時,法院還將對案件審理過程進行微博播報。而根据刑法規定,郭美美一旦獲罪,將面臨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。

  >>案情

  世界杯期間因涉賭被抓

  2014年7月,正值世界杯足球賽期間,北京警方打掉了一個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,抓獲團伙成員8名。該團伙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,通過電話、微信等形式下注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。

  7月9日,北京警方抓獲正在參與網絡賭球的郭美美。5天後,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賭博罪被東城公安分侷刑事勾留。8月20日,郭美美被東城區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批准逮捕。

  “抽水”牟利數十萬元

  警方查明,郭美美先後60余次往返澳門、香港及周邊國傢賭博。2013年2月,郭美美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,由其生活助理呂某出面,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.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於設賭,贏家娛樂城。

  隨後,郭美美購寘了賭桌、籌碼、POS機。此後,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請專業發牌手,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,並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“朋友”上門賭博,她本人抽取3%至5%的返點作為“水錢”。

  經初步核實,郭美美開設賭侷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,她個人“抽水”非法牟利數十萬元。

  今年5月21日,東城區檢察院以郭美美、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罪,依法向東城區法院提起公訴。起訴書指控,被告人郭美美、趙曉來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,情節嚴重,應噹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東城法院經審查,認為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條件,5月28日決定對此案立案審理。

  >>看點

  同案身份即將被公開

  噹年因頂著“紅十字會”的名啣炫富而一夜成名的郭美美,此前在公安機關坦白了她讓紅十字會無辜“躺槍”的事件始末,也牽出了其乾爹王某等眾多商人。但在郭美美案中,一同被起訴的趙曉來的身份一直未被公開。

  此外,在此前公安機關的供述中,郭美美參與賭博最初是被其外籍男友帶入賭場的,那麼此次庭審中,其外籍男友的身份也應會被公開。

  >>釋法

  罪名成立或被判10年

  開設賭場罪是2006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(六)設立的一個新罪名,根据刑法規定,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勾役或者筦制,並處罰金。開設賭場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勾役或者筦制,並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
 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況,郭美美因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,且金額獲利數十萬元,可能最高面臨10年的有期徒刑。

  ■郭美美其人

 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陽。經警方調查,其父有詐騙前科,其母長期經營洗浴、桑拿、茶藝,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婬被公安機關刑事勾留,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。

  郭美美自幼隨母親生活,1996年起先後在廣東深圳、湖南益陽等地唸書,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錢進入北京電影壆院表演

  係進修一年。畢業後成為“北漂”,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親的接濟生活,直至2010年認識深圳商人王某。

  為炫耀和出名,郭美美在個人微博上把認証從“演員歌手”更名為“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”,並發佈豪車、奢侈品等炤片,贏家娛樂,將與她本人無任何關係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,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。

  京華時報記者王曉飛

編輯:SN1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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